課程內容
1. 製作誕生石顏色的著色劑類型和特徵
2. 三原色與色彩的調配
3. 誕生石和顏色
4. 用誕生石製作 MP 寶石皂
5. 寶石切割
6. 誕生石 MP 寶石香皂基本切割
7. 包裝和標本準備
1. 製作誕生石顏色的著色劑類型和特徵
2. 三原色與色彩的調配
3. 誕生石和顏色
4. 用誕生石製作 MP 寶石皂
5. 寶石切割
6. 誕生石 MP 寶石香皂基本切割
7. 包裝和標本準備
———— Aromatica® 講師開課規範 ————
-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的學員
可以取得Aromatica®發行的結業證書,
詳細規範及開課資格說明
・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下稱:本課程)的學員, 得申請取得Aromatica®
發行的結業證書。
・報名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並提出申請師資證書之學員視為同意遵守
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所訂定之下列規則、
證書申請程序及開課規則:
1.完成本課程而欲教授者,不得開設任何體驗課程
(包括但不限於教授單一技法),
僅能教授完整技法之證書課程。
2.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之產品不得販售至日本。
3.本課程學員不得於台灣以外之國家教授本課程
(如需在台灣以外的國家教授本課程,請向另外向
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提出申請)。
4.教授本課程時,應使用官方課程教材及方式,
不得擅自以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改作、
散布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方式
使用本課程之官方課程教材。
5.如未事先以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
得以紙本或數位形式留存之方式通知Aromatica®台灣總代
理並經同意前,
請勿更動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教材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學員於
「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中所學到的知識後做調整的技法或任何內容等),
以確保本課程之最佳品質。
6.禁止將本課程作為線上課程教學內容
或以任何公開播送或傳輸之方式教授本課程;如須以
線上直播方式教學,須先以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
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得以紙本或數位形式留存之方式
向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通知及申請。
7.如有違反前述1至6條規定者,
Aromatica®或Aromatica®台灣總代理
得向違反者請求NTD 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如有造成其他權利或利益受有侵害者,
得另依法主張權利,並撤銷其講師資格。
8.『申請程序及資格』
-學員將申請表以及作品內容
拍照作成作品集,
傳送至協會電子信箱,經過審核通過後,發放證書。
-證書:由木下和美老師的學院Aromatica Labo 認證發出。
-申請截止日期及發送日:請於當月5號前,傳送證書申請
書至協會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請,
申請後將於隔月10日後開始發送證書。
由Aromatica® 與Second Place好去處® 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所有課程內容皆為Aromatica labo.與SECOND PLACE共同所有,轉載必究。
-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的學員
可以取得Aromatica®發行的結業證書,
詳細規範及開課資格說明
・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下稱:本課程)的學員, 得申請取得Aromatica®
發行的結業證書。
・報名參加『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並提出申請師資證書之學員視為同意遵守
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所訂定之下列規則、
證書申請程序及開課規則:
1.完成本課程而欲教授者,不得開設任何體驗課程
(包括但不限於教授單一技法),
僅能教授完整技法之證書課程。
2.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之產品不得販售至日本。
3.本課程學員不得於台灣以外之國家教授本課程
(如需在台灣以外的國家教授本課程,請向另外向
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提出申請)。
4.教授本課程時,應使用官方課程教材及方式,
不得擅自以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改作、
散布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方式
使用本課程之官方課程教材。
5.如未事先以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
得以紙本或數位形式留存之方式通知Aromatica®台灣總代
理並經同意前,
請勿更動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教材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學員於
「Aromatica®寶石皂標本課程」
中所學到的知識後做調整的技法或任何內容等),
以確保本課程之最佳品質。
6.禁止將本課程作為線上課程教學內容
或以任何公開播送或傳輸之方式教授本課程;如須以
線上直播方式教學,須先以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
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等得以紙本或數位形式留存之方式
向Aromatica®及Aromatica®台灣總代理通知及申請。
7.如有違反前述1至6條規定者,
Aromatica®或Aromatica®台灣總代理
得向違反者請求NTD 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如有造成其他權利或利益受有侵害者,
得另依法主張權利,並撤銷其講師資格。
8.『申請程序及資格』
-學員將申請表以及作品內容
拍照作成作品集,
傳送至協會電子信箱,經過審核通過後,發放證書。
-證書:由木下和美老師的學院Aromatica Labo 認證發出。
-申請截止日期及發送日:請於當月5號前,傳送證書申請
書至協會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請,
申請後將於隔月10日後開始發送證書。
由Aromatica® 與Second Place好去處® 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所有課程內容皆為Aromatica labo.與SECOND PLACE共同所有,轉載必究。